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5155.“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表基于预见的决定。这从“将头提起离开”的含义清楚可知:“将头提起离开”是指已经预备并因此决定的事,或基于预备的决定,如前所述(5124节);但此处是指基于预见的决定,是因为接下来就预言了膳长要被挂在木头上,以此表示抛弃和定罪。之所以表示基于预见,而非基于预备的决定,是因为预备论及良善,而预见论及邪恶。事实上,一切良善皆从主流入,因而是主所预备的;而一切邪恶皆从地狱流入,也就是从与地狱构成一体的人的自我流入,因而是主所预见的。对于邪恶,神意只是将邪恶导向相对温和的邪恶,并尽可能地导向良善;而邪恶本身是可预见的。由于此处的主题是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以及由于邪恶而对它的抛弃,所以所指的是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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