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5068

5068.主之所以在

5068.主之所以在这些话中自称王,即: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于是对他们说,是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审判基于并照着神性真理来实施。但审判的基础和实施对善人是一种情况,对恶人又是另一种情况。善人因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良善,因而是怜悯;恶人因不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真理,因而不是怜悯;因为他们总是弃绝怜悯,因而在来世继续弃绝怜悯。接受神性真理意味着不仅拥有信仰,还实践信仰,也就是将教义所教导的融入生活。正因如此,主自称“王”。主的王权就是神性真理(参看1728,2015e,3009,3670,4581,49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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