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5017

5017.“于是他听

5017.“于是他听见”表当它被发觉的时候。这从“听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顺从,也指发觉。它表示顺从,这从前面(2542, 3869节)可以看出来;它也表示发觉,这从耳朵的功能,因而从听觉的性质明显看出来。耳朵的功能是接收别人所说的话,并把这话传到感官的一般位置,好叫感官能发觉别人在思想什么。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发觉的原因。因此,听觉的性质就是将某人表达其思维的话传到另一个人的思维中,从思维再传到他的意愿中,从意愿传到行为中。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顺从的原因。这是听觉所特有的两种功能,在口语中,它们通过表示发觉的“听见某人”和表示顺从的“倾听”或“听从”某人的词来彼此区分。这两种功能之所以属于听觉,是因为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交流他的思维,以及他的意愿;他也只能利用推理来说服并引导别人去行出并顺从他的意愿。由此可见欲望和观念是如何实现循环交流的,即:从意愿进入思维,从而进入言语;从言语通过耳朵进入别人的思维和意愿。也正因如此,与大人里面的耳朵或听觉相对应的灵人和天使不仅是感知,还是顺从。关于他们是顺从,可参看前文(4652-4660节);他们因是顺从,故也是感知,因为一个必包含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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