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4984.“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表来自那里的良善成了它自己的。这从“饭”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饭”是指良善(276, 680, 3478, 3735, 4211, 4217, 4735节);“吃”是指变成自己的(3168, 3513e, 3596, 3832, 4745节)。他“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表示只接受良善。有人或许以为当良善将真理变成它自己的时,它是将系信之真理的那种真理变成了它自己的;而事实上,它是将真理之良善变成它自己的。不为功用的真理确实能靠近,但不会进入。真理所带来的一切功用都是真理的良善。不为功用的真理会被分开;其中有的被保留下来,有的则被抛弃。被保留下来的真理是诸如以多少有点遥远的方式通向良善的那种,实际上是真正的功用。而那些被抛弃的真理不会通向良善,也不会与良善联结。一切功用最初都是教义的真理,但随着它们发展,却变成了良善。当人照这些真理行动时,它们就变成了良善,因为将这种性质赋予这些真理的,是此人的实际行为。一切行为皆源于意愿,意愿本身就是那使最初作为真理存在之物变成良善的。由此明显可知,在意愿中,真理不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带来幸福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因为后者影响人生命的基本成分,赋予它内在的快乐或幸福,在来世则赋予被称为天堂喜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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