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4091.“在那里向我许过愿”表神圣之物。这从“许愿”的含义清楚可知,“许愿”是指希望主会提供;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确提供的事实(3732节)。由于凡主所提供的,都从祂发出,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故“许愿”在此表示神圣之物。“许愿”表示从主发出之物,因而表示神圣之物;这一事实乍一看似乎相去甚远。不过,这是因为人若要得到他想要的,就会许愿,通过所许的愿把自己与某种事物绑在一起,也就是把与神性相关的某种事物加到自己身上。但当这个词论及的是神性本身或主时,它就不是指任何所许的愿或誓言(vow),而是指旨意或意愿和提供,也就是一件发生的事。因此,凡神性或主所行的,皆从祂自己发出;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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