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396.“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表示为了使信能得以保存,主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将它区分开。这从“记号”和给某人“立一个记号”的含义清楚可知,这是一种区分的方法,如以西结书:
耶和华说,你去穿过城中间,耶路撒冷的中间,在那些因一切可憎的事叹息唉哼的人额上做个记号。(以西结书9:4)
此处“在额上做个记号”并非表示在他们的前额上画个符号或线条,而是表示把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所以在启示录,经上说:
蝗虫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启示录9:4)
此处有“印记”也表示区分的方法。
在启示录,我们还读到:“在手上或额上受一个印记”(启示录13:16)。在犹太教会,将第一大诫命绑在手上和额上表示相同的事;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绑在手上为记号,使它们如同你两眼之间的额饰。(申命记6:4, 8; 11:13, 18)
这代表他们应当把关于爱的诫命单挑出来,置于其它一切诫命之上。由此明显可知,“在手上和额上做个记号”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我要来聚集万族万舌;他们都必来看我的荣耀。我要在他们当中立一个记号。(以赛亚书66:18-19)
诗篇:
求你转向我,怜悯我,将你的力量赐给你的仆人,救你婢女的儿子。求你给我立一个良善的记号,叫恨我的人看见便羞愧。(诗篇86:16-17)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记号”的含义。所以,不要让任何人以为真的在一个叫该隐的人身上立了什么记号,因为圣言的内义所包含的事物完全不同于字义所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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