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872

3872.“于是给他

3872.“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句话的内义中,即“耶和华因为听见我被恨,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这种性质也是“西缅”,以及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二种普遍属性,或正在重生并变成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第二种属性。也就是说,这种属性是顺从,或对践行信之真理的意愿;接下来出现并由“利未”所表示的仁爱就被植入在这种顺从和意愿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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