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79

379.这些话表示这

379.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前文(373-37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受咒诅”就是疏远良善,如前所示(245节)。因为正是罪孽和可憎的事,或仇恨使人疏远,只往下看,也就是只看肉体和世俗事物,因而只看属地狱的事物。当仁被逐出并灭绝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联结主与人的纽带被切断。唯独仁,或爱和怜悯将两者联结起来。无仁之信永远不会进行联结,因为这不是信,而是纯粹的知识;就连地狱团伙也能掌握纯粹的知识,他们能利用这些知识来狡猾地欺骗善人,并伪装成光明天使。极其恶毒的传道人有时也习惯这样做;他们热情讲道,这种热情看似虔诚的表现,但其实只是挂在嘴上而已。谁会如此缺乏判断力,以至于相信唯独记忆中的信,或由此产生的想法能成就什么事?凭亲身经验,谁都知道,如果一个人的话或同意不是出自他的意愿或意图,无论它们是何性质,都没有人会在乎它们。正是意愿或意图使它们成为可悦纳的,并将人与人联结起来。真正为人的,是意愿,而不是他所不愿的想法或言语。人从意愿获得具体的性质和性情,因为打动他的是意愿。如果人的思维是良善,那么信的本质要素,也就是仁爱,就包含在他的思维中,因为行善的意愿就在它里面。但是,如果他声称他的思维是良善,却生活邪恶,那么他的意愿只能是邪恶的意愿,因此信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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