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374.“血声”表示向仁所施的暴行,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可知。其中“嗓声或声音”表示所指控的一切,“血”表示各种罪,尤表仇恨。因为凡对兄弟心怀仇恨者,都在心里杀了他,如主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饭桶(希腊文: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傻瓜(希腊文: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1-22)
这些话表示仇恨的程度。仇恨违背仁爱,并以任何可能的方式杀人,即便不是用手,也就是实际杀人,但在灵里依旧杀人。唯有外在约束才能防止杀人的行为。这就是为何一切仇恨都被称为“血”,如耶利米书:
你怎么修直你的路去寻求爱情呢?在你衣襟上又发现无辜贫穷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3-34)
“血”表示仇恨,故同样表示各种罪恶,因为仇恨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如何西阿书:
起假誓、撒谎、杀害、偷盗、通奸;他们抢劫,流血又流血。因此,这地必悲哀,其中所有的居民都必衰萎。(何西阿书4:2-3)
以西结书:
你要审判这流人血的城吗,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吗?一座在她中间流人血的城。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以西结书22:2-4, 6, 9)
这论及无情。同一先知书:
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这城满了暴行。(以西结书7:23)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耶路撒冷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她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赛亚书:
主要用审判的灵和焚烧的灵洗去锡安女儿的污秽,又从中间除净耶路撒冷的血。(以赛亚书4:4)
又:
你们的手掌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以赛亚书59:3)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你的血中,就对你说,你在血中生活吧,我的确对你说,你在血中生活吧。(以西结书16:6, 22)
这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这些事被称为“血”。
在启示录(16:3, 4),末世的无情和仇恨也以“血”来描述。经上以复数形式提及“血”,是因为一切罪恶和可憎之事都是从仇恨涌出的,正如一切良善和神圣之事都是从爱涌出的。因此,凡仇恨邻舍者,如有可能,就会杀害他,并且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如此行;也就是说,向他施暴,这就是此处严格意义上的“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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