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3392.“看哪,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表示神性良善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或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联合。这从“以撒”和“利百加”的代表,以及“笑”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笑”是指对真理的爱或情感(2072, 2216节);“利百加”是指主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由此明显可知,“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表示神性良善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这些话在整个思路上的含义是:属灵真理最初被接受,是因为它被称为神性;后来被接受,是因为神性在它里面,那些正在重生并成为属灵教会成员的人能清楚看见它。他们就是“亚比米勒”所表示的那些人,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教义,并关注蕴含在(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之人,如刚才所述(33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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