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385

3385.“那地方的

3385.“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女人”表示人们对神性真理的调查。这从“问”、“那地方的人”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问”是指调查;“那地方(即基拉耳)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基拉耳”表示信之事物(参看1209, 2504节),因此“那地方的人”是指具有这种状态的人;“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表象,它们是从主进入人的理性概念或事物的神性流注的产物。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对这些表象的接受,事实上首先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由“那地方(即基拉耳)的人”来表示的人接受,他们属于第一类被称为属灵的人。事实上,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拥有感知,并且与属天人相比处在模糊之中(1043, 2088, 2669, 2708, 2715, 2718, 2831, 3235, 3241, 3246节),故总是调查事情或表象是否如此,以及它们是不是神性真理。他们不能感知事情是否如此,所以被赋予看似真理并适合他们的理性官能或理解力的某种观念,或说被赋予系真理表象并落在他们的理性思维范畴,或理解力之内的某种事物,因为这样他们就能接受它。人人都被允许按自己的理解来相信真理;否则,人们会因不承认它们而不接受它们。这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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