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379

3379.“又要将这

3379.“又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的种”表示由此衍生的教会。这从“种”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真理,因而是指那些拥有真理,并因此被称为“天国之子”的人(3373节);“地”是指当被神性光照时系真理表象的理性概念或事物(3368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被神性光照的理性概念或事物的人,或也可说,那些住在天堂之光中的人。由于只有那些在主在天上的国度,也就是天堂里的人,和那些在主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教会里的人住在天堂之光中,所以显而易见,这些“地”表示教会。事实上,教会之所以是教会,并不是因为它们名为教会,也不是因为它们公开奉主之名,而是因为它们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构成教会的,是信之良善和真理本身;事实上,它们就是教会,因为主存在于信之良善和真理中,哪里有主,哪里就有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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