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375

3375.“我必坚立

3375.“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表示确认。这从“起誓”或“誓言”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或“誓言”是指确认(2842节)。此处并未说“坚立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而是说坚立“所起的誓”。原因在于,“约”论及属天之物,也就是良善;而“誓言”论及属灵之物,也就是真理(3037节);真理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出于同样的原因,下文论到以撒,没有说他与亚比米勒立约,而是说“彼此起誓”(26:31);而经上论到亚伯拉罕说,他与亚比米勒“立了约”(创世记21:32; 参看诗篇105:9-10)。此处“誓(言)”所表示的确认是指主与其国度的居民的结合,因为“誓(言)”是对约的确认,而“约”是指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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