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366

3366.创世记26

3366.创世记26:2, 3.耶和华向他显现,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你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耶和华向他显现,说”表示来自神性的思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表示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求助于理性概念或事物,当神性光照它们时,它们就是真理的表象;“你寄居在这地”表示教导;“我必与你同在”表示神性;“赐福给你”表示以这种方式就会有一个增长;“给你”表示良善;“和你的种”表示真理;“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表示属灵事物;“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表示由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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