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3102.“于是,骆驼喝完的时候”表示由对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所产生的承认。这从以下事实,以及“骆驼”和“喝”的含义清楚可知:“于是”和“完”这两个词表示随后的阶段,意味着前一个行为的结束和下一个行为的开始,如前所述(3093节),因而在此表示承认,如刚才所示;“骆驼”是指总体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喝”在此和“打水”(参看3058,3097节),以及“给喝”(参看3071节)意思相同,即是指被光照。由此明显可知,“于是,骆驼喝完的时候”这句话表示由对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所产生的承认,就是对真理的承认。
真实情况是这样:凡从属世人(也就是从记忆知识或事实,或认知和教义事物,因为这些属于属世人)中被提升出来进入理性人,并在理性人中被接受的真理,必须先被承认它是哪一种,它与理性人中的良善是否一致。它若一致,就被接受;若不一致,就被弃绝。一个群组里有许多表面真理;但只有那些承认那里的良善,从而爱良善并被良善所爱的真理才被结合。然而,为叫它们被承认是向良善敞开的,属世人必须拥有光照在里面,这光照能使属世人一眼看到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事物,从而可以作出一个选择。属世人中的这种光照虽来自良善,但仍经由真理而来(参看3094节)。这种光照就是“利百加给骆驼打水,让它们喝,或给它们喝”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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