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09

309.“剑的火焰自

309.“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表示对自己的爱及其疯狂的欲望和信念,它们是这样:人们的确想要进入,但实际上却被带到了肉体和世俗事物中。能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如此之多,以至于可以填满好几页,仅从以西结书引用下列经文:
你要预言说,耶和华如此说,你要说,一把剑,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擦亮为要像闪电。要再次第三次地使这剑,就是杀死他们的剑,进入他们的内屋,使他们的心融化的,就是这大行杀戮的剑。在他们的各城里加增罪行;我已在那里设下骇人的剑。阿哈!这剑造得像闪电!(以西结书21:9-10, 14-15)
此处“一把剑”表示人的荒凉状态,以致他看不见任何良善与真理,只看见“加增罪行”所表示的虚假和相对立的事物。在那鸿书,论到那些想要进入信的秘密之人,经上还说:
马兵冲锋,又有剑的火焰,枪矛的闪电,众多被杀的。(那鸿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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