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3035

3035.“耶和华天

3035.“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从前面的阐述(3023节)清楚可知,即“耶和华天上的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耶和华”这个名经常出现在旧约圣言中,只表示主。因为旧约里的每一个细节在内义上都论述主,教会的每一个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参看1736, 2921节)。此外,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将耶和华仅仅理解为主(1343节)。在字义的此处和别处,表面上看,好像“耶和华”是指更高的某个其他人;但字义是这样:它将内义呈现为一体的事物作为单独的实体来阐述。原因在于,需要从字义接受教导的世人若不先拥有数个的概念,就不能拥有一个的概念。因为对人来说,一个整体是从数个部分中形成的,或也可说,同时存在的事物是从连续事物中形成的。主有许多不同事物在里面,它们都是耶和华。这就是为何字义视这些事物为单独的实体,而天堂绝不这样做。天堂以一种简单的观念承认一位神,并且只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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