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3031.“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表示它是否仍然可以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和他所出之地的阐述(参看1353, 1356, 1992, 2559节)清楚可知。由此明显可知,亚伯兰所来自的地是叙利亚或亚兰,由希伯所建立的名为希伯来教会的第二个古教会就在那里(1238, 1241, 1327, 1343节)。不过,大约在亚伯兰的时代,该教会也远离了真理,一些家庭甚至远离到这种地步:他们完全不知道耶和华,而是拜别神。这就是此处所指的“地”;关于这“地”,仆人问亚伯拉罕他是不是要将他儿子带回他原出之地。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由于这就是“地”的含义,所以把他儿子带到那里,或也可说,在那里给他娶一个女子,并与她留在那里,就表示将一种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起来。但正如接下来亚伯拉罕在他的回答中所声称的,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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