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3006.当提到“耶稣基督”这两个名字时,这些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物,这就是“没有其它名字可以靠着得救”这句话(使徒行传4:12)的意思,这也是主多次论到祂的名字所说的那些话的意思。如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同一福音书: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还有其它地方。“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整体上的一切手段或事物,因而表示一切敬拜和教义的本质(参看2724节)。所以它在此表示与信之真理结合的爱和仁之良善,这良善构成一切教义和一切敬拜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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