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2954

2954.“我要给那

2954.“我要给那田的价银,请从我这里收下”表示在来自主的教会真理方面的救赎。这从“给价银”、“田”和“收下”的含义清楚可知:“给价银”是指通过真理救赎(参看2937节),因为“银”表示真理(1551节);“田”是指教会,以及真理的教义(参看368, 2936节);“收下”是指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自愿回应。他们是通过相信救赎唯独来自主来进行回应的。至于救赎,它与改造和重生是一样的,因而与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是一样的。属灵教会成员的救赎,或改造和得救是通过真理实现的,而属天教会成员的救赎,或改造和得救是通过良善实现的。
前面多次说明了原因,即:属灵人根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但被赋予理解何为良善的能力。对何为良善的理解主要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就是信之真理;而意愿并由此实行这真理被称为良善。因此,属灵人通过对良善的理解,或也可说,通过真理被引入对良善的意愿,也就是被引入良善。然而,他们不是被引入出于他们自己的对良善的任何意愿,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对良善的一切意愿(参看895, 927, 2124节);相反,他们被引入他们从主所获得的一个新意愿(863, 875, 1023, 1043, 1044节);当他们获得这个新意愿时,就被特称为赎民。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