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950.“亚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表示主因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之人的善意而感到喜乐。这从“下拜”和“那地的人民”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下拜”是指感到喜乐,如前所述(2927节);“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述;“那地的人民”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如前所述(2928节),那里有同样的话。但在那里,经上说的是“亚伯拉罕向那地的百姓,赫的儿子们下拜”(23:7);那里之所以还提到“赫的儿子们”,是因为它表示首先被引入(真理)的教会成员,他们也由“民之子”来表示(参看2947节)。然而,本节指的是那些正在取得进展的人,所以经上只是简单地说“那地的人民”,没有加上“赫的儿子们”。前一节的意思是主因被友善地接受而感到喜乐,本节的意思是祂因他们的善意而感到喜乐。接受首先到来,是因为接受是理解力的活动;善意随后到来,是因为善意是意愿的活动(参看2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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