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2837

2837.“叫耶和华

2837.“叫耶和华以勒,就是耶和华必看见”表示主的规定。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看见”是指预见并规定(参看2807节)。“耶和华”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节)。从字义上看,这个词是指一个地名;但从内义上看,这个词是指所描述的状态的性质。因为时间和空间完全属于自然界;因此,当圣言的字义从自然界过渡到天堂时,这些事物的属世观念就完全消失了,变成对应于它们的属灵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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