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836.“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把他们,即属灵人所带入的状态的性质。这从“起名”和“地方”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起名”是指知道人或事物的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7, 1376-1381, 262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33节)。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把属灵人所带入的状态的性质。前面说明,属灵人通过主的降世而得救(2661, 2716节);还说明,他们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光照(2716节);此外,主规定,那些拥有仁之信,也就是拥有仁爱的人应当得救,如本节继续所说的。这就是本节这些话所表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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