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2834

2834.“把它献为

2834.“把它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表示他们的成圣和接纳。这从“献为燔祭”和“代替他的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为燔祭”是指成圣(参看2776节);“代替他的儿子”是指被接纳,也就是说,通过此处“亚伯拉罕”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2833节)被接纳。在约翰福音,经上描述了对属灵人的接纳:
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葡萄树”是指属灵教会(参看10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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