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822.“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表示试探之后,理性的神性良善所感知到的安慰。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此处它之所以是指理性的神性良善里面的感知,是因为“亚伯拉罕”在此表示主的理性,换句话说,祂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良善。至于理性的神性良善里面的感知是什么,这无法解释清楚,因为在能对它作出任何解释之前,必须先知道许多不同概念,从中形成对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一个观念。在没有形成这样一个观念之前,所解释的一切要点都会陷入要么空虚,要么模糊的观念中;而这些观念要么扭曲真理,要么把它们带到不一致的观念当中,让它们变得荒谬。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经历试探后的第一个状态,这是一种安慰的状态。这解释了为何现在经上没有再用“神”这个名,而是提到“耶和华”,因为当论述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但当论述安慰所来自的良善时,经上就用“耶和华”(2769节)。试探之后的所有安慰都被注入良善,因为良善是一切喜乐的源头;这喜乐从良善转入真理。因此,“亚伯拉罕”在此表示理性的神性良善,在其它地方,尤其当“耶和华”这个名出现在同一节时,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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