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569.“送给亚伯拉罕”表示把这些事物送给主。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述。“又把他妻子撒拉还给他”表示当神性属灵之物与神性属天之物联结时,这从“妻子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撒拉”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本节这句话的内义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当主里面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时,祂不仅拥有对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全知,还拥有对属天和属灵事物之下的事物,也就是理性和属世事物的全知。因为神性本身就像放射一切光芒的太阳一样,使一切事物都被视为存在于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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