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359.“我的弟兄们,请不要作恶”表示他们不可向这些事物,也就是仁之良善、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施暴。这从“作恶”的含义清楚可知,“作恶”是指施暴。由此明显可知,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里的人,他们就是“所多玛人”所表示的人。因为除了拥有圣言的人外,没有人能向这些神圣事物施暴。这些事物是最神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没有人可以进入主的国度,即天堂,除非他处于爱与仁之良善;没有人能处于爱与仁之良善,除非他承认主的神性和神圣;因为这良善唯独从祂那里流入,事实上流入来自祂的良善本身。神性只能流入神性之物,也只能通过主的神性人身和祂由此而来的神圣传给人。由此可以理解“主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以及与人同在的良善根本不是人的,而是主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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