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2325

2325.“罗得一看

2325.“罗得一看见”表示良心,即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之人的良心,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看见”表示理解(897, 1584, 1806, 1807, 2150节)。然而,它在内义上表示有信;关于这层含义,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创世记29:32)予以讨论。“看见”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心,是因为那些有信的人也有良心。信仰与良心如此不可分割,以至于无论你说信仰也好,说良心也好,都是一样的。我所说的信仰是指通向仁爱的信仰和来自仁爱的信仰,因而是指仁爱本身,因为没有仁爱的信仰根本不是信仰。正如信仰没有仁爱是不可能的,良心没有仁爱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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