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253.“你还要毁灭,不为城中间这五十个义人饶恕那地方吗”表示出于爱的求情,即:他们不至灭亡,这从“五十”、“义人”和“城中间”的含义(对此,参看2252节)清楚可知。这一切词语都意味着出于爱的求情,他们不至灭亡(关于求情,参看2250节)。求情是出于爱,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当主在世时,祂只有对全人类的爱之生命,热切地渴望永远拯救人类。这生命完全是属天的生命,主通过这生命将祂自己与神性,并神性与祂自己合一,因为存在本身,或耶和华只是怜悯,这怜悯是对全人类的爱的表现或产物;祂的生命是纯粹的爱的生命,这生命绝无可能存在于任何人身上。凡不知道何为生命,以及生命的性质取决于爱的性质,或说生命反映爱的人都不明白这一切。由此明显可知,人越爱他的邻舍,就越汲取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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