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2225

2225.“我所要作

2225.“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表示什么事都不可向主隐瞒。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如本章多次解释的(2172, 2186节)。其余的话表示什么事都不可隐瞒,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处字义与内义差不多。其它各个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尤其论述信之本质的地方。由于这些对救恩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字面上论到它们的话和内义上的一样清楚。以摩西五经为例:
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这些话都要放在心上。(申命记6:4-6)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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