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2010.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认识该性质或品质是什么,所以本节经文中“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句话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即:他将不再具有以前的那种性质或品质,而是具有他即将拥有的这种性质或品质。前面(1992节)说明,亚伯兰事奉别神,并敬拜沙代神;但由于他即将代表主,尤其代表祂的内在人,因而代表祂爱的属天一面,所以他以前的性质或品质必须先被废除,也就是说,“亚伯兰”这个名必须改为另外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必须具有能代表主的特征。因此,字母“H”就从耶和华这个名中被取来(在耶和华这个名中,只有这一个字母涉及神性,表示自有或存在),并插入他的名字;所以他就叫亚伯拉罕了。稍后(创世记17:15)会说明,撒莱也是如此;她的名字也加了“H”这个字母,她叫撒拉。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亚伯拉罕代表耶和华或主。
然而,要知道,在代表中,重要的不是一个人的品质如何,因为在这些代表中,要关注的不是代表的这个人,而是他所代表的事物,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665, 1097e, 1361节)。故就内义而言,这些话的意思是,主将要脱去人身或人性,并披上神性;这也是承上启下的一个节点,因为现在关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应许已经作出了,以撒将要代表主的神性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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