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20

20.创世记1:3.

20.创世记1:3.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当人开始意识到良善和真理是更高级、更优越的东西时,就迈出了第一步。完全外在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以为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一切就是良善,赞成这些爱的一切就是真理。殊不知,这种“良善”实为邪恶,这种“真理”实为虚假。但当人被重新孕育时,他首先开始意识到他的“良善”并非良善。随着他更多地进入光明,便开始认识到主的存在,明白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人们应当知道主的存在: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还应当知道,主是良善本身或生命,是真理本身或光,因此良善或真理若非来自主,就不存在,如经上所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3-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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