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1754

1754.“亚乃、以

1754.“亚乃、以实各、幔利”表示属于他们的事物。这从前面(14:13;1705节)关于这三人的阐述清楚可知,也就是说,他们的名字表示在争战中所使用的良善和真理,而不是天使本身,因为“少年人”和“人”表示天使,如前所述。事实上,天使从来没有个人的名字,而是根据他们的良善和真理的种类而彼此区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一个名字只表示本质及其性质或品质,如前所示(144, 145, 340节)。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那里论到主说:
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祂的“名”在此表示祂的性质,也就是说,祂是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耶利米书也论到主说:
这是祂的名,人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此处显而易见,这“名”是义。摩西五经同样论到主说:
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1)
此处“名”也表示本质,这本质就是神性。此外,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许多地方清楚看出来,那里说“他们呼求耶和华的名”;“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出埃及记20:7);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 路加福音11:2)。这同样适用于天使的名字,如此处代表天使的以实各、亚乃和幔利的名字,因为这些名字表示属于天使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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