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1436.“他们在哈兰所得的灵魂”表示在这种模糊的状态下一切可能的生命本质。这从“灵魂”和“哈兰”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是指生命的本质,或说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种本质;“哈兰”是指一种模糊的状态,如前一节(12:4)所述。灵魂的本义是指人里面的活物,因而是指他的生命本身。在人里面,拥有生命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身体通过灵魂获得生命。人的生命本身,或有生命的部分来自天堂之爱;任何活物都不可能存在,除非它来自这个源头。这解释了为何“灵魂”在此表示从天堂之爱获得生命的良善,这种良善是拥有生命在里面的基本要素。从字义上看,“灵魂”在此表示每个人,以及一切牲畜和他们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但在内义上只表示一种生命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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