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130

130.人若想从世界

130.人若想从世界变得智慧,就会以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为他的“园子”;他的“伊甸”是爱自己和爱世界;他的“东方”是西方,或他自己;他的“幼发拉底河”是他的一切记忆知识,这是被定罪的;他的“第二道河”,就是“亚述”所在之地,是导致虚假的疯狂推理;他的“第三道河”,就是“古实”或“埃塞俄比亚”所在之地,是他所作出的由邪恶和虚假构成的假设,这些假设是他对信的认知;他的“第四道河”是由此产生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圣言中被称为“巫术”。这就是为何表示记忆知识的“埃及”,在知识沦为巫术以后,便表示这种人,因为从圣言可以看出,他想从自己变得智慧。以西结书如此描述这种人: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埃及地必凄凉荒废,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他说,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以西结书29:3, 9)
像这样的人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阴间(即地狱)伊甸的诸树”,在该先知书,经上还以这些话来论述法老或埃及人:
我将他扔下地狱(经上或译为阴间),与下坑的人在一起。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这就是法老和他的群众。(以西结书31:16, 18)
此处“伊甸的诸树”表示取自圣言的知识和认知,他们通过推理以这种方式亵渎了这些知识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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