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1091.“知道他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表示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本质上是蔑视或嘲笑。从字义或历史意义来看,“小儿子”似乎是指含,但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可知,“小儿子”是指迦南,因为经上说“迦南当受咒诅”,随后又说迦南必“作奴仆”(9:26-27)。下一节(1093:3节)解释了为何只字未提含的原因。我们在此仅提一下为何顺序是这样的,即:经上将闪排在第一,将含排在第二,将雅弗排在第三,将迦南排在第四。闪所表示的仁是教会的第一步;含所表示的信是第二步;雅弗所表示的出于仁的敬拜是第三步;迦南所表示的缺乏信与仁的外在事物上的敬拜是第四步。仁是信的兄弟,因而也是出于仁的敬拜;而缺乏仁的外在事物上的敬拜则是“奴仆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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