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1073

1073.“就在帐棚

1073.“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表示由此产生的歪曲。这从“裸露”或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当信之真理不再与人同住,尤其在他里面被歪曲时,他就被称为“因喝醉酒而赤身”。信之真理本身好比遮盖仁之良善,或仁爱本身的衣服;因为仁爱是身体本身,因此真理是它的衣服;或也可说,仁爱是灵魂本身,信之真理则如同身体,也就是灵魂的衣服。在圣言中,信之真理也被称为“衣服”和“遮盖”,故在23节,经上说“闪和雅弗拿件衣服,遮盖父亲的赤身”。属灵事物相对于属天事物,如同包裹灵魂的身体,或如同包裹身体的衣服;事实上,在天堂,衣服就代表属灵事物。在本节,经上说“他裸露着”,故这表示他丧失了信之真理,因为他想要通过感官证据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来探究它们。在圣言中,“因喝醉而露体”表示类似概念,如耶利米哀歌:
住乌斯陆地的以东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们祼体的有祸了。(哈巴谷书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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