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10661.“你一切的牲畜中,公的你都要交出来”表通过真理被赐予的。这从“公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的”是指真理(参看2046, 4005, 7838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从主所获得的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被赐予他的。因为人生来什么都不知道;当他开始成长时,就属灵事物而言,他凭自己便完全处在黑暗之中,因为他对神、主、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一无所知。他凭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与世界和他自己有关。他将为他自己的利益而存在于世界上的事物称为良善,将支持它的事物称为真理。因此,为叫他可以拥有天堂的良善,他必须爱这良善胜过自己和世界,他必须从圣言,或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学习真理。他在学习这些真理,因而在知道它们之前,无法热爱它们;因为人对未知的事物不可能拥有任何情感。正因如此,人通过真理而拥有良善。但与一个人同住的真理只有等到这个人热爱它时才会变成良善;因为凡被爱的都是良善。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并实行他所爱的。真理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这就是一切的牲畜中,公的他们都要交出来这个要求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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