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10619

10619.“大有良

10619.“大有良善和真理”表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性是无限的,除了祂是绝对的,或存在本身,因而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外,没有其它东西能论及神性;它因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故也是绝对的真理或真理本身,因为一切真理皆属于良善。不过,这种绝对或本身在字义上只能以“大有良善和真理”,因而由于人的有限感知力而以描述某种有限物的词来表达。神性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耶稣对少年人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
  这句话的意思是,主,并且唯独主是良善,因而是绝对的良善,或良善本身。祂是绝对的真理,或真理本身,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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