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10478.“我把它扔在火中,这牛犊便出来了”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种敬拜就源于并符合这两种爱。这从“火”和“牛犊”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575, 10055节),在此是指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个民族被这些爱所主宰,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故“扔在火中”表示使它服从这些爱,并从圣言的字义中抽取诸如支持它们的那类事物,由此制造教义;“牛犊”是指源于并符合这些爱的地狱的敬拜(104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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