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10463

10463.“用火焚

10463.“用火焚烧”表完全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两种爱注定要下地狱。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把最天堂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地狱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参看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575, 10055节)。因此,“用火焚烧”表示完全充满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注定下地狱;因为当这些爱掌权时,它们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各处所说的“地狱之火”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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