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10220.“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都要给”表将构成信和爱的一切都归于主。这从“给”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即给灵魂的赎价,也就是半舍客勒,是指通过承认信和爱的一切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而从邪恶中解脱出来,如前所述(10218节)。因此,“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表示凡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凡过去的”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表示一切属灵良善和真理(5414, 5801, 5803,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 5879, 5951, 7957, 8234, 8805节);“那些被数之人”表示那些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事物(102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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