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8094

8094.“虽然那里

8094.“虽然那里近”表虽然它首先出现。这从“近”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分离之信时,“近”是指它首先出现。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当如何理解关于分离之信或唯信首先出现这个观点。生活的邪恶伴随着它自己的虚假,这虚假就隐藏在陷入生活邪恶的人里面,有时他意识不到虚假在他里面;不过,一旦他思想教会的真理,尤其当他思想得救时,这虚假就会出现,并清楚显明自己;他若不能否认真理本身,就是真理的一般方面,就会以适合自己邪恶的方式来解释它,从而歪曲它。因此,当他思想信和仁,也就是教会和得救的两个必不可缺的要素时,信立刻出现,但仁不会,因为仁反对生活的邪恶。结果,他也将仁抛到一边,只选择信。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是“近”的,但信之良善不近;也就是说,首先出现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许多虚假和错误的观点都是从这个错误和虚假的起点或原则接踵而来的,如:善行丝毫无助于得救;人的生活死后不会跟随他;那时人唯独凭恩典通过信得救,无论他在世上过着怎样的生活;最坏的罪犯也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凭信得救;邪恶能在一瞬间被抹除。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进入人的思维,并通过这虚假的起点或原则所确立的观念;它们以一个连续的链条从它延伸。但是,如果仁和生活是起点或第一个原则,那么看待这些观念的方式就会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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