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5157

5157.“必有飞鸟

5157.“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表源于邪恶的虚假将毁灭这些感官印象的每一个。这从“吃”、“飞鸟”、“肉”和“你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毁灭,如前所述(5149节);“飞鸟”是指虚假,也如前所述(5149节);“肉”是指良善(参看3812,381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这从它们在正面意义上的含义可知);“你身上”是指从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那里,因为这些感官印象由“膳长”来代表(5078,5082节)。这些是邪恶,故被抛弃,这一事实从前文明显看出来。
  这一切的含义,即:“酒政”所代表的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被保留下来,而“膳长”所代表的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却被抛弃,是一个若无光照就完全无法理解的奥秘。不过,接下来的内容有助于阐明这个奥秘。感官印象是指那些通过五种外在或身体感官被引入人的记忆和欲望的记忆知识和快乐,它们一起构成外层属世层,人凭这外层属世层而被称为感官人。这些记忆知识受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而快乐受意愿部分支配。而且,记忆知识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有关,快乐与属于意愿的良善有关。前者由“酒政”来代表,被保留下来;后者由“膳长”来代表,被抛弃了。
  这些记忆知识之所以被保留下来,是因为它们有一段时间能与理解力中的观念一致;而快乐之所以被抛弃,是因为它们绝无可能与意愿里的东西一致。因为主里面的意愿部分(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就是主)是成孕而来的神性,是神性良善本身;而祂通过出生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意愿部分是邪恶,因而必须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意愿必须通过神性理解力从神性意愿那里获得,也就是说,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那里获得,因而凭祂自己的能力获得。这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描述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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