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7

SS117.自上古时

SS117.自上古时代起就有宗教的存在,世界各地的居民都知道神,对死后的生命也有所了解;但这种知识绝非来自他们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聪明、敏锐,而是来自前面所说的古圣言(101—103节),后来则来自以色列人的圣言。宗教事物从这两部圣言传到印度及其群岛,并经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各国,又从亚洲沿海地区传到希腊,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写成,而这些代表是世上诸如对应于天上事物,并因此表示或象征它们的那类事物,所以许多民族的宗教沦为偶像崇拜,在希腊则沦为神话传说,其中神的属性和特征变成了众多神明;他们还设了一位至高神来管理这些神,并根据耶和华的名字给这位神起名叫朱庇特。众所周知,他们知道伊甸园,大洪水和圣火,知道四个时代,从第一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直到最后一个时代,即铁器时代;而在圣言中,这四个时代表示教会的四个状态(如但以理书2:31–35)。人们还知道,后来出现并摧毁许多民族以前的宗教的伊斯兰教取自新旧约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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