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128.“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表如果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清楚看到它,即看到正在进行的偷窃。这从“太阳升起”的含义清楚可知,“太阳升起”是指在光中被看到,因而是指它被清楚看到,在此是指良善或真理正被夺走,这由“偷”来表示(参看9125节)。“若太阳已经升起”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前一节所提到的“贼挖洞被抓”表示暗中夺走良善或真理,因而是指它没有被看到(9125节)。之所以说从“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被看到”,是因为这种行为是被内在人看到的。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故有必要说一说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是什么意思。一个人在自己里面看见他所思所愿,因而所言所行是良善还是邪恶,因而是真理还是虚假。除非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否则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就从外在人里面的内在人的视觉看见。这就像肉眼的视觉;肉眼无法看到在它里面的东西,只能看到在它外面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如何看到自己里面的良善和邪恶。然而,一个人对此可能比别人看得更清楚,有些人则根本看不见。看见它的,是那些已经从主获得信与仁的生命之人,因为这生命是内在生命,或内在人的生命。这些人凭着信而处于真理,凭着仁而处于良善,故能看见自己里面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凭良善能看见邪恶,凭真理能看见虚假,但反过来不行。原因是,良善和真理在天堂和天堂的光中;而邪恶和虚假在地狱和地狱的黑暗中。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沉浸于邪恶,并由此沉浸于虚假的人不可能看见良善或真理,甚至连他们自己里面的邪恶和虚假都看不见。因此,他们也不可能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
不过,要知道,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就是从主看见;因为视觉的情况和存在的一切事物是一样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存在,而是凭先于或高于自己之物存在,因而最终凭最初和至高者存在。最初和至高者就是主。凡明白这一点的人也能明白,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生命的一切皆来自主;由于信和仁构成一个人最真实的生命,所以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皆来自主。一个被赐予比其他人更大的思维和感知能力的人也能由此明白,主看见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甚至最小的事物。然而,邪恶和虚假并非出自比它们自己更高的事物,而出自更低的事物。因此,他们并非出自主,而是出自世界;因为主在上,世界在下。因此,对那些沉浸于邪恶,并由此沉浸于虚假的人来说,内在人在上是关闭的,在下是敞开的。这就是为何他们以一种颠倒的方式来看待一切,即视世界为一切,视天堂为虚无。也正因如此,在天使看来,他们是颠倒的,脚朝上,头朝下。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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