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724

724.此处“七对”

724.此处“七对”也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在前面(716节)已经说明。但此处它们是神圣的真理,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来自良善。若非来自良善,任何真理都绝无神圣可言。一个人能从圣言,因而从记忆中说出许多真理;但除非它们是爱或仁的产物,否则神圣决不会归于它们。然而,如果爱和仁在那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会真的承认和相信它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信也一样,论到它,许多人说唯信得救;信若不来自爱或仁,就决不是信。使信成为圣的,是爱与仁。主存在于爱与仁中,但不存在于分离之信中。人自己则在分离之信中,而人里面只有不洁之物。当信与爱分离时,他就出于内心的意图说话,而这意图是他自己的名声或利益。谁都能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这一点。如,当他告诉某人说,他爱他,喜欢他胜过其他任何人,认为他是最好的人,等等,然而心里想的却完全不同时的情形。他只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否认,有时甚至取笑这个人。信也是如此,我通过大量经历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有些人活在肉身时一直称颂主与信,并且口才了得,同时又表现得很虔诚,以至于令他们的听众大吃一惊。但他们并非发自内心如此行;在来世,他们就在那些最恨恶主并逼迫忠信者的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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