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8885

8885.“当记念”

8885.“当记念”表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这从“记念”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念”当论及绝不可忘记的那种事时,是指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东西;永远存在于一个人思维里的东西在他那里掌权,甚至当他正在沉思其它事或忙于工作的时候也是。人的思维包含许多彼此共存的事物,因为它是由许多按连续阶段进入的事物所产生的形式。可清楚感知的事物当时在中间,因而在内视所拥有的光中,而这时其它一切事物则在四周。在周围部分的事物处于模糊之中,不是清晰可见的,除非当与它们有关的各种事物突然出现的时候。但更边远,不在同一层面上,而是向下倾斜的事物则是一个人已经丢弃并厌恶的那类事物。对善人来说,这类事物是邪恶和虚假;对恶人来说,则是良善和真理。
一个人的思维里面有永远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事物;这些是他最内在的事物。人从这些事物那里视那些不永远在思维里的其它事物,也就是尚未普遍掌权的其它事物为在自己之外,以及在自己之下,与他尚不相关。这时,他从其它事物那里选择那些与最内在的事物相一致的事物,并将其与自己相关联;当这些事物与最内在的事物相关联,并最终与它们结合时,最内在的事物,也就是那些普遍掌权的事物就变得更加强大。对善人来说,这一切通过新的真理实现;对恶人来说,这一切则通过新的虚假,或对真理的错误使用实现。
要进一步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那已经被灌输到意愿本身中的东西,意愿本身是人的最内在部分,因为意愿是由他的爱形成的。事实上,无论一个人爱什么,那都是他的意愿;他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他会最深处进行意愿。然而,理解力有助于向别人清楚显明一个人所意愿,也就是所爱的东西。不过,它也有助于扭曲别人的意愿;这个人会利用各种业已形成的观念使别人的意愿服从他自己的意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爱或情感也从意愿流入理解力中的观念,并通过一种灵感将生命和活动注入它们。
对善人来说,理解力中的这些观念与属于意愿的情感合而为一;但对恶人来说则不然。对他们来说,思维和意愿从至内在的确是一致的,因为意愿所渴望的邪恶,理解力以与该邪恶相一致的虚假的形式来进行思考。不过,这种一致性并未显明给世人,因为恶人从孩童时就开始学习说一套,想一套,行一套,意愿一套。简言之,他们学会了将其内层人与外层人分离,并在外层人中形成或发展出除了内层人中的东西之外的另一个意愿,以及另一个思维,从而通过外层人去伪装与内层人完全相反的良善,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内层人却在意愿邪恶,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思想这邪恶。但在来世,内层意愿和思维的性质却如同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显而易见;因为在来世,外在事物都被移走,内在事物则裸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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