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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