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圣爱与圣智 #49

49.至于神,祂不可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9

SS59.对于这些人

SS59.对于这些人,就是那些在阅读圣言时寻求启示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从圣言的字义为自己获取教义,这样就能为自己进一步的前进点亮一盏灯。一旦获取教义,从而点亮一盏灯,他们就会在这灯之光中看见圣言。然而,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取教义的人首先要进行调查,看看其他人所提供并被普遍接受的教义是否与圣言一致;他们赞同一致的,不赞同不一致的。他们以这种方式形成自己的教义,并通过自己的教义形成自己的信。但这种启示只发生在那些没有因世俗事务分心,从而能运用洞察力的人身上。这些人若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就会被主启示;凡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受真理指导的其他人都可以从他们那里学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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